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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部门自行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作者:时间:2020-07-01点击数: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后勤保障处文件

后勤〔2020〕1号

 

                            

 

后勤保障部门自行采购工作管理办法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自行采购工作,根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43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级单位自行采购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精神,现制定本部门自行采购工作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行采购范围

1.未列入归口部门管理及定点采购的项目,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不含工程)。

2.当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须采用“网上商城(省直)”方式、应纳入政府或学校集中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项目除外。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详见国资处网站规章制度。网址为:https://gzc.ahcme.edu.cn/info/1100/2486.htm
    二、自行采购流程:

1)项目单位书面报告,校领导审批后自行组织询价采购。教科研项目按学校教科研项目规定审批。

2)询价形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询价、现场询价(如超市、商场等)、正规网购平台。如果选择供应商、商场或超市,需要提供询价函(见二级单位自行采购要求附件1)、报价函(见二级单位自行采购要求附件2)、报价单(见二级单位自行采购要求附件3)。如果选择网络平台,需要提供平台截图。

3)询价要求:原则上参与询价人员应不少于3人,采购渠道应不少于3家的市场。

4)询价人员询价后进行比选,形成询价记录(见二级单位自行采购要求附件4)。

5)在京东等电商平台采购以划个人公务卡的方式支付,报销时提供订单截图、划卡小票和发票。

6)项目负责人自行组织验收,填写验收表(见二级单位自行采购要求附件5)。

三、询价工作要求

1.凡单品价格达到5000元或批量采购总价格达到5000元以上,均须要按照部门自行采购询价程序进行。
    2.询价前须向部门负责人提交立项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再进行后续程序。
    3.参与询价人员需本着对询价工作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其中,公平、公正、客观进行询价,如遇供货单位系询价人亲属或关系密切者,询价人需主动提出,申请回避。

四、合同签订和材料归档要求

1.一般一次性完成的采购工作或购买产品属于常规物品,不涉及到后续使用维护等长期性问题的,不要求必须签订合同,项目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后决定;涉及到服务类的项目,建议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付款方式等内容,避免约定不明确而造成服务瑕疵;部门不可自行签订合同,凡签订合同的项目,均须要按照学校经济合同会签相关要求进行。

2.采购项目完成后,在完成报销工作时,须到后勤保障处办公室进行账目登记,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由办公室归档以备今后查验:报告、询价函、报价函、报价单或平台截图、询价记录、合同(如签订合同)、验收表。

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科室人员学习关于部门自行采购的最新规定,并且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部门每学期将对自行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后勤保障处自行采购工作模板  

 

 

后勤保障处

202065 

 

 

 

后勤保障处                    

共印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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